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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能源与动力学院特别奖学金、奖教金的通知

时间:2024-12-04作者:李承阳 审核:樊小杰 来源:能源与动力学院点击:748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基础上,按照相关评审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黎明奖学金、博世华域领跑奖、中国航发南方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发表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应具备爱校荣校和爱院荣院品质,未在任何公开场合发生有损学校、学院声誉及形象的行为,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未违背学术诚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奖项设置

黎明奖学金

奖励等级

金额

数量

合计

备注

一等奖

10000/人

2

20000

本科生、研究生各1个

二等奖

5000/人

10

50000

本科生6个、研究生4个;其中长空学院1-2个。

进步奖

2000/人

10

20000

本科生10个;其中长空学院2个。


博世华域领跑奖

奖励等级

金额

数量

合计

备注

一等奖

5000/人

2

10000

面向车辆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能源动力专业,研究方向为车辆系统动力学与控制、智能车辆设计理论与方法、车辆安全理论与技术、车辆总体设计及集成技术、车辆振动噪声分析与控制、车辆电子控制技术等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

3500/人

8

28000

三等奖

2000/人

6

12000


中国航发南方

奖学金、奖教金

类别

金额

数量

合计

备注

奖学金

5000/人

8

40000

本科6人硕士2

园丁奖

5000/人

2

10000

负责就业的教职工及辅导员


三、申报、审核及评审流程

(一)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填写《2024年度特别奖学金汇总表(本科生)》(附件2)相应内容,务必注意填写格式规范,填写完成上交辅导员,各年级负责核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2024年度特别奖学金汇总表(研究生)》(附件3)相应内容,提交《2024年度特别学金申请表(硕、博)》(附件4)及对应证明材料,要求参照研究生国奖通知,申请表及汇总材料一式两份。务必注意填写格式规范,填写完成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汇总;个人文件以“学号+姓名+奖项名称”命名。

(3)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园丁奖申请审批表》(附件5)相应内容,填写完成后上报学院学工办(A10-511)。

(二)审核及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辅导员负责对材料和资格进行初审,学院负责复审,主要对参评资格、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填写格式是否规范进行审核。

(2)学院组织评审会。评审委员会由设奖单位、南航基金会、能动学院教师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开展“黎明奖学金”、“博世华域领跑奖”奖学金、“南方工业”奖学金奖教金的评审工作。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7:00前。

2、电子材料报送方式:

(1)本科生年级为单位上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干事李承阳老师汇总(邮箱513893760@qq.com);

(2)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汇总(纸质版交至A12号楼405邵一涵同学处;电子版发送邮箱1256492902@qq.com);个人文件以“学号+姓名+奖项名称”命名。

(3)符合条件的教师上报学院学工办(A10-511)。

附件1: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审细则.pdf

附件2:2024年度能源与动力学院特别奖学金汇总表(本科生).xls

附件3:2024年度能源与动力学院特别奖学金汇总表(研究生).xls

附件4:2024能源与动力学院特别奖学金申请表(硕、博).docx

附件5:园丁奖申请审批表.docx

能源与动力学院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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