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位同学:
第四届“航心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奖励申报和评审工作已经启动,详见下文通知。
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评审表、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版3份、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扫描件)1份。评审表需院系领导签字、学院盖章,请各位留足充分时间。
所有材料请于2022年10月20日17点前提交,纸质版交A10-511办公室,电子版发592730203@qq.com。
附件:
“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突出贡献奖评审表.doc
“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创新奖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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