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组织、学生组织: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我校建校70周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全校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争做建设新时代先锋、展现新时代青春担当。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规范举行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2022年“五四”期间对2021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照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和团员的数量,按一定比例分配申报名额(附件1),并将择优对推报的候选个人和单位进行评选表彰。最终评选出以下类别:
“千”:优秀团员(含优秀学生团干部) 158名
“百”:百佳青年学生 7名
“十”:十大杰出青年学生(集体) 推荐至多1名个人、1个集体参评
(二)集体类奖项
优秀院级学生会 参评
优秀院级研究生会 参评
优秀院级学生青协 参评
优秀院级学生科协 参评
“千百十”优秀青年学生应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自觉遵规守纪,在“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国际视野、人文情怀”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优秀共青团员:年龄须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1994年4月30日至2008年4月30日出生),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1年度团员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关心支部建设,在“一支部一项目”和团日活动等各类支部活动中表现积极;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第十二季第一期至2022年第7期共21次大学习应至少完成18期的学习任务。本科生团员要求在2021年度学习成绩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具体绩点由各年级辅导员公布);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志愿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者优先。
优秀学生团干部:满足优秀团员参评资格,连续担任团干部半年以上,且参评时仍继续担任团干部;热爱团的岗位,工作能力过硬,工作作风优良,密切联系青年。严格落实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如担任团支部书记,还应满足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积极组织开展“一支部一项目”和团日活动等各类支部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非新生团支部要求(2021年6月以前成立的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为“五星级”或“四星级”。个人2021年度“双述双评”综合评定等次为“好”。
百佳青年学生:满足优秀团员参评资格;在青年学生中有一定号召力,在某一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其突出事迹具有引领示范性;本科生团员要求在2021年度学习成绩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十大杰出青年学生(集体):个人参评,需入选“百佳青年学生”,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有较强号召力,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励志勤奋、公益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很好的引领示范性,个人的学术志趣和成长经历能影响更多青年学生,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集体参评,需在社会和学校建设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师生认可度高,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我院教职工;师德师风好,关心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受到广大青年学生好评;积极支持和参与团学工作,为团学工作(思想引领、社会实践、社团指导、创新创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团支部(团总支)成立满半年,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每年进行一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所有团员均应为“合格”等次以上。非新生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为“五星级”。支部团员普遍参与“青年大学习”,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信仰公开课”。每学期集中开展2次以上主题团日活动;围绕思想引领、科研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领域,形成至少1项经常性品牌特色工作。
4.优秀学生组织(具体由各校级学生组织进行发布和评审,学院各学生组织均需参评)
(1)组织结构应独立完整、工作内容具体有效,能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适合同学需求的、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
(2)能配合校院团委做好大型创新活动的组织、宣传、总结评比等工作,积极为同学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平台;
(3)注重校院联动,积极参加校大学生科协组织开展的专项培训、特色活动等工作。
优秀团员(含优秀学生团干部)自行填写《优秀团员(学生团干部)申报表》进行申报,然后由各级团总支根据分配名额自行组织线下评审会确定,评审结果交由年级辅导员审核无误后填入《优秀团员(学生团干部)、红旗团支部汇总表》(附件8)和《表彰申报名单》附件9。
百佳青年学生、十大杰出青年学生请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制定本学院评选标准,组织由专业教师、班主任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以“青春故事分享会”为主题的线下答辩评审会(答辩通知另行发布),同时在学院团学新媒体平台展示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推荐者填写《百佳青年学生申报表》(附件3)、《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申报表(个人)》(附件4)、《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申报表(集体)》(附件5),百佳青年学生由学院团委组织材料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评审产生;十杰参评学生(集体)从百佳青年中推荐产生。请参评百佳、十杰的个人或团队同时填写《百佳青年、十大杰出青年学生(含集体)申报汇总表》(附件6)
每个学院推荐1-2名学生或集体(学生不超过1个)参加十大杰出青年学生(集体)学校评比(通知另行发布)。
优秀团学导师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候选1人,填写《优秀团学导师申报表》(附件7),重点推荐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学校将组织评审会评审产生(通知另行发布)。
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由各学院团委根据分配名额自行组织评审、确定,确定后填入《优秀团员(学生团干部)、红旗团支部汇总表》(附件8)和《表彰申报名单》附件9。
优秀院级学生会、优秀院级研究生会、优秀院级学生青协、优秀院级学生科协评比由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青协、学生科协制定评选细则推选产生(具体评选通知、细则由各学生组织另行发布)。
百佳青年学生、十大杰出青年学生(集体)请将申报表、汇总材料于4月10日中午12:00前上报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nuaacepetuanwei@163.com。
其余材料,请各级团总支请按要求将推荐名单、申报表、汇总材料于4月12日中午12:00前上报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nuaacepetuanwei@163.com。
联系人:陈华华;联系电话:025-84896676
附件1 各类奖项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奖项申报名额、评选方式及工作进度表
附件3 百佳青年学生申报表
附件4 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申报表(个人)
附件5 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申报表(集体)
附件6 百佳青年、十大杰出青年学生(含集体)申报汇总表
附件7 优秀团学导师申报表
附件8 优秀团员(团干部)、红旗团支部汇总表
附件9 表彰申报名单
共青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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