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校研字〔2021〕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2021级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2021级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 长:赵万忠
成 员:李 博、屠宝锋、张宏建、江荣、张海波、鲁峰、颜应文、何纬峰、王春燕、周冠、龚慧林、陈华华
秘 书:徐 敏
二、2021级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审监督小组
组 长:王中叶
成 员:张天宏、周雯
三、参评对象
已办理各项入学手续的2021级全日制直博生和全日制硕士生,且录取方式为推荐免试。
四、奖项设置、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特等奖奖金50000元/生,一等奖奖金20000元/生,二等奖奖金5000元/生。2021年我院总名额12名,其中可推荐3名至研究生院参评特等奖和一等奖。
五、评定细则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将综合以下要素进行评定:
(一)生源学校、学科排名
(二)本科学习成绩
主要包括1)本科前三年必修学分绩点、原专业排名情况;2)本科四年获奖学金情况;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
(三)综合素质
主要包括1)发表(或被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等;2)科研成果获奖;3)竞赛活动获奖;4)荣誉称号。
上述论文、专利、获奖等统计时间范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仅统计本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仅统计校级及以上且个人排名前5的科研成果获奖、竞赛活动获奖和荣誉称号。
(四)同等条件下,直博生优先。
六、工作安排
1、11月9日下午17:00前,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umin02@nuaa.edu.cn,申请表、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院A10-503教学办公室。(本科院校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研究生需提供成绩单和本科前三年排名证明,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2、11月16日前,学院组织召开评审会,产生获奖名单和特等/一等奖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11月26日前,研究生院评定特等、一等奖并公示获奖名单。
七、其他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资格,并降低学业奖学金等级。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4890520
监督电话:025-84891213
学院网址:cepe.nuaa.edu.cn
附件:
能源与动力学院
二○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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