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支部、各系(办)、各研究室: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面向全院范围内开展院长助理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行为规范。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忠于职守,锐意进取。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5.任职人员需为我院专职教师。
二、岗位情况
表1 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院长助理1 | 协助副院长负责学院科研及实验室工作 |
院长助理2 | 协助副院长负责学院研究生教学及外事工作 |
院长助理3 | 协助副院长负责学院本科生教学工作 |
满足以上条件且有有意向者请与12月2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
能源与动力学院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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